20年行业经验,专业的安塞要账公司安塞讨债公司安塞要债公司,我们承诺不成功不收费!

安塞 杭州要债公司​确保人优先追偿权方法

杭州要债公司确保人优先追偿权方法

 指确保人在承担确保责任之后,有向债务人恳求偿还的权力。在一般情况下,确保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务后,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。但在特别情况下,确保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。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,债务人未申报债务的,确保人可以参与破产产业分配,预先行使追偿权。”法令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,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确保人仍对债务人负有确保清偿的义务。如果确保人不预先追偿,等破产产业被分割完毕后,就会失去追偿目标,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。

安塞古为白翟地,秦汉以来设置高奴县,隋唐五代为金明县,宋设置安塞堡,于南宋淳佑壬子年(1252)立县,距今已有750余年。安塞地处西北内陆黄土高原腹地,鄂尔多斯盆地边缘,位于陕西省北部,延安市正北,西毗志丹县,北靠榆林市靖边县,东接子长县,南于甘泉县、宝塔区相连,东经108°5′44″至109°26′18″,北纬36°30′45″至37°19′3″,属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。县境南北直线距离92公里,东西直线距离36公里,总土地面积2950平方公里,占延安市总面积的8.04%,其中耕地106.4万亩,95%属于山地。全县辖7镇、5乡、1个街道办事处,211个村委会,1018个村民小组,总人口16.44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12.89万人。人口密度为55人/平方公里。